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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再有最佳食用日期

Mayway新闻档案横幅

粉末提取物不再标明“最佳食用日期”

2013年5月10日

尊敬的顾客,

自5月15日起,Mayway决定不再在我们的草药和粉末提取物配方上使用“有效期”或“最佳食用日期”(BBD)标识。我们此前已于2011年停止在原料草药产品上使用此类标识。我们之前使用此类标识来指示产品的保质期。然而,这些产品的标注日期有些随意,是权宜之计,而非科学依据。尽管这种做法在草药市场很常见,但Mayway出于诚信的考虑,决定改变这一做法。我们不想误导客户。

此外,FDA 针对膳食补充剂的最终 GMP 规则并未要求产品标明有效期。然而,选择在任何产品上标明有效期或最佳食用日期的公司,必须提供科学的稳定性测试结果,以支持该产品公布的保质期。我们的生药草、生药草粉或 5:1 粉末提取物均没有此类数据。此外,获取所需数据成本高昂,甚至根本不可能。

相比之下,我们的茶丸和药片是由中国的制药 GMP 工厂生产的,这些工厂能够对其产品进行适当的测试,并且在确定其制成品的保质期方面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经验。

欲了解更多关于中草药保质期和稳定性测试挑战的信息,请参阅本月 Mayway Mailer 的“质量至关重要”专栏。如需查看 FDA 的相关评论,请参阅:《联邦法规》21 CFR 第 111 部分最终子部分 E、K. 关于保质期的评论; http://edocket.access.gpo.gov/2007/07-3039.htm

刘伊冯,总裁
Mayway 美国